六天后。
在晨曦的微光中,通过望远镜,古陶县的轮廓已隐约可见。
小县城紧挨着公路延伸,规模不大,一边是新建的比较规律的楼房,一边是各种鳞次栉比的自建房,典型的路边城镇景象。城外有很多居民在活动,基本都在农田里劳作或者砍树。稍远的地方还有座颇为可观的农场,里面养着些猪、牛、鸡、鸭等各式家畜。
李寄秋没有杀死东城村中那两个蠢笨的小贼。而是将尚且清醒的那个男人的鞋袜扒走远远丢弃,裤子也褪到脚部,并将男人的双手以手背相对的方式反绑在背后。
而对于那个还处于昏迷之中的人,李寄秋用刀子扎了下脚趾尖、指甲缝,确定对方不是在装晕后,留下了他的鞋,但也将其双手手心相对地反绑在背后。
做完这一切后,李寄秋扬长而去。
等到昏迷的那个男人醒来后,自己早就跑出去几公里了。他们两个想互相解开手上的绳子都得耗费不少时间,更别说两个人只有一双鞋,想靠这双鞋回家恐怕就已经极为吃力了,根本不可能还有心情来追自己。
而整个村子在之前踩点时就已经检查过了。什么都没剩下,不可能变出一双鞋给他们穿的。
如果这两个毛贼身上带了什么致命的武器,李寄秋也许是会杀掉他俩的,至少也要把他们搞残废。但经过搜身后,这两个人身上真的什么武器都没有,针对自己的抢劫也好盗窃也罢,似乎就是他们一时的心血来潮。
虽然已经手刃了吴可忠,但李寄秋不觉得自己就能轻易跨越那条随意剥夺他人性命的底线,他的内心也尚未能全然接受这样的角色转换,杀死吴可忠更像是一种正当防卫和复仇行为。
当然,如果那个昏迷的男人一直醒不过来的话自己也没办法,只能算他俩倒霉了,同样也是咎由自取。毕竟,想去盗窃抢劫别人,就得做好被反噬的准备。李寄秋自认为不是什么圣母婊,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他已经给了那两个蠢货足够的生存空间。
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和判断没什么问题。这六天里,李寄秋没有再感受到有其他人跟在后面。
买来的柴火、土豆和玉米面饼子即将告罄,李寄秋迫切地需要再交易来一些果腹即可的食物和燃料。然而,他昨天观察了一下午,也看不出来古陶县的幸存者到底是偏向和平多点还是偏向暴力多点,毕竟幸存者们的底线相当灵活。如果自己一个人贸然前往,可能会倒大霉。
那到底要怎么办呢自己还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吗?
对了,好像是有个玩意儿或许能派上用场。
李寄秋从衣袋中取出教团特有的“虎符”——拼接式玩具。他凝视着手中的小巧玩意儿,又抬头望向不知何时乌云密布的天空以及那片仿佛巨型卵石般翻滚的云朵,心中逐渐酝酿出一个大胆的计划。
。。。。。。
“你们这儿的负责人呢?赶紧叫他过来!!”
在古陶县卫队的视线中,一位年轻人泰然自若地迈步而来。面对卫队手持的自制长矛,这名青年不仅毫无惧色,反而出言不逊,直截了当地要求县长来见他,态度颇为傲慢。
“你t谁啊?”队员举起长矛对准年轻人,心里却也没什么底。毕竟现在这个纷乱的世道,群魔乱舞。眼前之人如此嚣张,也许真的有强大势力撑腰。
不过细观之下,这位青年虽身着朴素长袍,风尘仆仆,但面色却比包括县长在内的所有人都要红润得多。他的双眼明亮有神,全无长期劳作应有的憔悴之态。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他那一头乌黑的发丝,显而易见是营养状况极佳的体现。
“你哪儿那么多废话?”李寄秋冷笑一声,努力让自己别去注意那离鼻子只有十几厘米、锈迹斑斑的长矛刀尖,“老子是教团的人。叫你们县长过来说话!!”
几个队员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有一个人骑上自行车往县城里赶去,其他人留在原地看守。
李寄秋则大大咧咧地往路边一坐,丝毫不搭理其余队员警惕而又审视的目光。
不到十分钟,五六个骑着自行车的人就赶了过来。为首的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汉子把自行车往路边一丢便一溜小跑跑了过来,对李寄秋陪着笑点头哈腰说道,“原来是教团的贵客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们的卫队瞎了眼,不认识您。”
李寄秋瞥了眼对方,中年男人不高不矮,微微发福,衣着乍一看也并不起眼。其貌不扬的外表让人感觉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工人或者农民。
“哼,你就是这个地方的县长?”
看到男人这副模样,李寄秋不由得有些看低他。脑袋里回忆着拾荒团领队在各个定居点敲诈勒索时的做派并尽量模仿起来,“抬头。”
“是,大人。”男人顺从地抬起头,让李寄秋得以更仔细地观察他的脸。
男人的面部线条分明,鼻梁虽不高但笔直有力。虽然说出来的话语诚惶诚恐,但嘴角却始终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深陷的眼眸中闪烁着坚毅而又平静的光芒。
这男人小瞧不得。
李寄秋不由提高了警觉。尽管这位“县长”外表憨厚,看似一名朴实的农民或工人,且在与自己这位教团“使者”交谈时极尽谦恭之态。然而,其眼神中流露出的信息却与表面态度截然不同,透露出深藏不露的机锋。
男人的眼神太平静了,平静得让人感觉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