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一只野猪头(1 / 2)

低低的茅草屋,晃着幽暗的灯火,一家人围坐在厨房的桌边,桌中间是一个大大的野猪头,在漆黑的夜里,龇着獠牙,散发着诡异的气氛。

今天,庄小富把十只兔子,十只山鸡,还有一只鹿担到镇上卖了,总共卖了四两银子,可把一家人高兴坏了。

庄云青虽不出门,但是她是知道这个时代的物价的,一两银子,大约一吊钱,也就是一千文,而一千文相当于现代的一千元稍多的样子,在这里,一文钱能买一个很大的肉包子或两个白馒头,猪肉在十文至十五文一斤的价位,好大米,五文一斤,爹爹做木匠活,一天的工钱大约是一斤猪肉钱,十五文上下,所以,四两银子,可是四千多元,家里从来没有拥有这么多银钱过,家人能不高兴吗?!

爹爹回来后,把银子给了娘,让娘收好,就去了老屋,把山上猎到野猪的事说了,二伯,三伯,还有些村中的人,也去凑热闹,把野猪抬下了山,然后请了庄屠户把野猪杀了,晚上,庄屠户吃完饭,带着给他的野猪肉走了。

庄屠户走了,要分野猪肉了,其实也没什么好分,除了四房一家是单独在外面吃饭,其他三房都在一起吃饭,只要分一点给四房,其他的都是老屋的,庄云青心中是有心理准备的,肯定是分不了多少,但是,到最后,她才知道,她的心理准备还是不够的,黄氏把所有的野猪肉都留下来了,给了她们四房一个大大的野猪头。

要说一个野猪头,不是很好吗?在现代,一个猪头还是能吃的!但是,在大魏,猪头是祭祀用的,用完后,煮一煮,家中有猪的,给猪吃,没有猪,给狗吃,也就是说,这是给死人和猪狗吃的东西,黄氏拿来给了四房,这野猪还是四房猎的,若不是,那估计四房连根猪毛都得不到。

“爹,我们同老屋分家另过吧。”庄云青看着耸拉着头的爹爹,还有哭成泪人儿要吃野猪肉的小云烟,以及严肃着脸的大哥和云尘,眼睛红红的娘亲,打破了这让人窒息的气氛。

“青儿,爹爹我”庄小富抬起头,艰难的开了口,但是自欺欺人的话终究再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