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珠的病,那是心病,心病得用心药医。”
明澹轻轻一叹,语气却很沉重:
“可是那心药,我是再也没办法给她找着了。所以,这些年,她那病情一直是反反复复,时好时坏绂。
“好的时候呢,认得我是谁,能给我做饭,端茶,打领带,知道照顾我的饮食起居,晓得我这些年辛苦了。还说要给我生孩子。生一打逼。
“坏的时候呢,拿了一把水果刀,就敢往我身上捅,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瞧,这手上的伤,就是那个时候被她刺伤的……缝了有七八针……”
他指着手臂上的伤疤,给她看。
“怎么会这么严重?”
靳媛凑上去看了一眼,手腕处,还真有一道奇丑无比的疤,不觉跟着蹙起了眉:
“现在,晚珠住在哪里养病?要是方便,我想去看望看望。”
听这口气,池晚珠看来极有可能是变成精神病了。
靳媛一想到,那样一个水灵动人的女人,因为自己而精神失了常,再不通人情世故,心里难受极了,恨不得马上见到她都用得着。
“看望就不用了。她现在啊,是什么人都不认得了。
“医生说了,不能受到任何刺激,以前的事,不记得那是最好的。
“记得多,想得多,她会狂躁,会焦心。
“所以,我都把她隔离起来了,简单的看看书,听听音,还行,老朋友都不能见了,见了她就想挖以前的事,一想,她就能发狂……
“有时,她见到我,记不起我是谁时,就会拼命的打自己的头,问:我是谁,我是谁?
“每次这样发足时,必须给她打镇定剂,才能把她控制住。
“二十年了,她的病,从来就没好过。我给换了好几个知生了,都没用,叹……”
幽幽的感伤,在男人脸上铺开。
靳媛听得情况这么糟糕,当然没有再要求。
靳恒远则目光深深一片。
一般来说,病人亲属这么说,事实应该十有八~九是不差的。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只是片面之词,没有亲眼见到那人;或是没有其他人能来替他证实这是事实,他们就不能完全相信这就是真的。
毕竟人心隔着肚皮。
以他看来:这件事不外乎有两个结果:
第一个可能是,她真病了,眼前这位世伯真是一个情深意重的男子,二十年如一日,待妻子真心一片,不离不弃相伴左右,堪称楷模。
也有可能,她没病被逼出了病,或是根本就没病,这二十年,他用他强硬的手段将那个可怜的女人软禁了。
若是前者,人性的正能量,会让人忍不住为之点赞;若是后果,那就太可怖了。
唉,但愿,他多想了。
而现在,最关键的所在是:如果接触不到池晚珠,想做dna检测那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事。
苏锦呢,按理说,她应该很感动才对。
女人都是感性的,在听说一个男人花尽二十年来守护妻子,治妻子的病,且从这人字字句句中,可发看得出,他似乎很爱他的妻子。一个有钱大佬,能对一个女人做到这个份上,她该为之改观才对。
可偏偏,她就是无感。
惧怕,是她对这个男人唯一的感觉。
适时,明澹去上厕所,靳恒远看了一眼,也跟了过去。
“世侄,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洗手台前,明澹不紧不慢的洗着手,洗的很仔细。
等到靳恒远过来了,他淡淡问了一句。
“世伯,您问。”
靳恒远的态度,是恭敬的。
“听说你和若溪相过亲?”
开出口来居然这么一问,这倒让他一怔。
靳恒远转着眼珠子,瞄了一眼,
tang不确定他想说什么。
想了想,他这才语气婉转的的接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