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自然没有拒绝,拿起剪子,从万度搜索里兑换技巧,给盘古剪了一个漂亮的“毛寸头”。过程中,他发现盘古耳朵下面有一个肉球,仔细一看,竟然是虱子,很难想像这混沌之中,竟然有虱子这种动物,还长在了盘古身上。
“这勉强算是我的宠物吧!”盘古说着,伸手将那个虱子捏了下来。
林轩再一看,我滴个乖乖,那虱子竟然有圣人级修为!
“这也是后来大宇宙中的一位古老神王,回去之后,你说不定还能见到他。”盘古说着,将那个虱子扔到了远处的一朵混沌莲花之中。
直到这时,林轩才发现,这混沌之中,竟然是有水存在的。
不是普通的水,而是混沌之水,从那混沌之中渗出,清澈,但却很重,非天非地。
“这些混沌之水,清澈的都是干净水,能喝,这团漆黑的是我的洗脚水,喝了也不会死人,但是一定不怎么好。”盘古说着,又走过去,在里面洗起了脚。
那个脚,脚气非常大,入水就散发强烈的魔气。
是的,就是魔气!
盘古大神浑身都是宝,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他身上的灰尘都堪比九转金丹,那时刻散发着混沌力量的脚丫子,凡人舔一口都能够成仙!而他的脚气,正是后世跟灵气并驾齐驱的魔气,强烈,充满了霸道的力量。
洗干净脚之后,林轩用学来的技术,给盘古修了手脚指甲。
接着,他又用混沌创造出皮鞋、西装、领带,给盘古穿了上。
于是,一个非常现代化的盘古,诞生了。
“很不错,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么整理一下,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盘古十分满意地说。
对此,林轩再一次感觉,自己是遇上了假的盘古。
穿西服打领带,还喜欢看小说,言谈举止酷似地球人,这尼玛到底是盘古,还是一个穿越者?
“作为感谢,今天我请你吃一顿好的,嗯,一种你绝对无法想象的美味。”盘古说着,伸手拨开混沌,带领林轩往深处走了过去。
在那里,有三千个比盘古差,但又强于圣人的生命。
他们不是道果境神王,因为天地还未开,没有三千大道。所谓三千大道,跟他们也没有关系,他们就是纯粹的三千个强大生命。熟知洪荒映射信息的林轩,很清楚,这就是传说中的三千神魔。
据说,盘古在混沌中斩杀了三千神魔,用他们的血肉温养天地,才有了后世的诸天万界大宇宙。
但是问题来了,这跟美味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盘古大神竟然牛逼到以混沌神魔为食?
“这样不好吧?”林轩皱眉。
就算不是同一种族,但凡是人形生物,他都不吃,这三千神魔应该有不少都是人形吧?然而很快,他就发现,那三千神魔竟然没有一个是人形,而且的的确确,是可以吃的,正常人都不会觉得那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