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天理昭昭(1 / 2)

一行人来到书院,阿良示意其他人停下,只准叶小满和戚野进去。

两人见到贤亲王,下跪行礼。

戚野呈上血书。

贤亲王接过,展开细看。

鲜红色的字布满白色棉帛,一个个枉死的名字触目惊心。

张岩,男,东临郡建安城千灯镇人士,时年十三。于庆历四年二月,被俞梦瑶抢入县官府,至今未还。

冯恒,男,东临郡建安城千灯镇人士,时年十八。于庆历三年二月,入县官府送狮子狗,后家人得信,大小姐令其以血肉喂狮子狗玩,冯恒不从,被乱棍打死,尸首喂狗。

汤咏康和汤咏宁,男,东临郡齐悦城小杨集人士,时年一岁六个月。庆历元年正月,俞大小姐在集市纵马,二子躲避不及,被踩死。

秦娇娇,女,东临郡建安城千灯镇人士,时年十六。庆历四年五月,于赏花宴上惨遭俞梦瑶毒打身亡。其父萧县令,以秦家上下五十多口人性命要挟,欲掩盖此事。

……

血书长七尺,挂起可达一人高。

桩桩命案,字字泣血,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卷底书:俞氏梦瑶,豺狼成性,残害百姓,杀姊屠童,生性暴虐,骇人听闻。及其父母,溺爱包庇,履犯不教,纵容横行。县令萧某,自处於安富尊荣,内外多年,无所作为,上失君臣之道,下愧治下万民。今百人血书请命,倘君有抱道之心,痛一方百姓陷不宁,明有浩浩江水,幽有条条冤魂,诛杀俞女,废斥萧令,肃清寰宇,上昭日月,下慰鬼神!

贤亲王放下血书,揉揉眉心。

片刻,她开口问:

“这卷底檄文,谁人所写”

戚野应答。